(四)财税优惠
在企业积极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同时,政府应当积极推动财税支持政策落地,通过减税降费、拓宽融资渠道等多种方式支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
《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提到要减轻养老服务税费负担,养老服务机构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的养老机构给予税费减免,落实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落实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质为由拒绝执行相关价格政策;提升政府投入精准化水平,将养老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全面梳理现行由财政支出安排的各类养老服务项目,以省为单位制定购买养老服务标准,重点购买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机构运营、社会工作和人员培养等。
在拓宽融资渠道上,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自然资源部等方面各司其职,共同推动解决养老服务机构融资难题。相关文件给出了具体的指示:鼓励商业银行向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发放资产(设施)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并参照贷款基准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鼓励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贷款期限,灵活提供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分期还本付息等多种产品;支持物业服务企业以企业未来收益权、土地使用权为担保发行债券;鼓励商业保险、基金、信托、社保基金等资金投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降低物业服务企业负债率;扩大实施养老产业专项企业债券和养老项目收益债券,支持合理灵活设置债券期限、选择权及还本付息方式,鼓励发行可持续债券。
(五)完善监督管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统一市场,中央及地方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2019年4月出台的《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指出要制定“履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责任清单,建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同时要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做好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和政策指引。2020年11月下发的《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提到,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和有关设施要符合消防、环保、卫生、应急管理等标准,应当严格保障老年人的信息安全,避免个人信息泄露。此外,要大力规范养老服务收费行为,相关收费必须明码标价,确保老年人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2020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从明确监管重点、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保障和落实四个维度出发,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和激励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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