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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布物业费新规 明确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来源:物业之家 作者:物业之家 更新于:2019-7-15 阅读:

10个以上业主也可以向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提出书面申请,筹建召开业主大会。对于业主大会决定重要事项的表决权数,仍作“双三分之二”或“双过半”的规定。业主大会作出的管理规约,可授权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限制违规装修施工人员和施工机具、车辆进入,还可对违规停放车辆采取临时管制措施。

此外,《条例》中还加入了有关公共租赁房承租人的权利,即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可以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代行部分业主权利。

而在现实生活中

业主的直系亲属

也同样是小区业主

而且对小区事务更加热心

但因为他们并非业主

参加业委会选举

往往不被认可

那么

这种情况也改变了!

新修订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对此进行适当放宽,规定业主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委托父母、配偶代行业主权利。

法条链接:

《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业主身份。业主身份的认定以房屋产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权利人为准;尚未领取产权证的,以房屋销(预)售合同及合同备案证明记载的购房人为准。业主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委托父母、配偶或者成年子女在委托期间代其行使全部或者部分业主权利;

物业费上调要“双过半”业主同意

拒交纳物业费列入失信名单!

小区物业费要交多少

这个由谁来决定?

为了防止物业服务企业

擅自调整收费标准

新修订《条例》说了

新修订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服务费的调整进行明确规范。规定物业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因政府指导价调整物业费的,应当在政府指导价变动范围内,并且应经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要“双过半”业主同意

这调整价格才算数噢

此外

过去一些业主拒缴物业费

也让物业管理部门很头痛

福建发布物业费新规 明确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别怕!办法来了!

新修订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对于催缴、公告后仍不缴纳物业费的,物业公司可以提起诉讼。对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将被作为失信行为记入个人征信系统。不过新修订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同时也规定,物业应当将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标准等在小区公示,接受业主监督。

法条链接:

《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收费标准、公共部位经营收益情况、公共水电分摊情况、电梯维修保养检验费用等有关事项,并可以通过移动通信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接受业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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