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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懒作为”?北京街镇出招解决

来源:新京报 作者:新京报 更新于:2019-5-27 阅读:

69岁的居民赵澄媛说,物业的服务让她觉得小区温暖安全,合理上调物业费可以接受,但必须规范透明。

如何做到公开透明?街道物业管理科科长李文秀称,在两年的调价过程中,物业专班给予了全程指导,物业公示收费标准和服务收支情况,所有公示资料和评估资料都到专班进行报备和留存。

李文秀口中的“物业专班”是空港街道2010年成立的,目的在于使多元化居民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据空港街道副主任龚佳跃介绍,物业专班由街道其他科室抽调的5名业务骨干组成,每周至少开展两次巡查,检查涉及合同履行、安全管理、环境治理等7类事项。对存在的问题,专班要求物业企业限期整改后上报,并进行复查,形成了闭环。

20个社区居委会也配备了物业管理工作专员,居民有难题解决不了,可以直接联系专员,再由专员联系物业和水电气热等单位。

样本5 东城朝阳门街道

“自管会”实现居民协商自治

问题:物业公司撤出,小区面临“失管”

办法:成立“居民自管会”,居民协商自治

朝阳门大街216-218号小区是典型的老旧小区,176户居民基本为回迁居民。建于上世纪90年代两栋老楼墙面已经斑驳,杂乱的架空线分布其上,黑漆漆的楼道墙面铺满了小广告。小院挤得满满当当,两栋楼之间有一个车棚,院内再七七八八停上几辆车,基本也就剩下一条通道供人行走了。

2016年6月,居民和产权单位最终达成“房改房”政策落实协议。小区居民从“租户”变成“产权人”后,产权单位和物业公司要撤出,小区很快面临“失管”。

为避免小区出现“管理真空”,朝阳门街道工委、社区党委及时介入,在“居民自主议事”平台的基础上,引导小区居民成立了“居民自管会”,代行部分物业职能,通过居民协商实现自治管理。

小区自管会主任梁国宁说,自管会成员各有分工:调解小组负责疏导矛盾等工作;法制小组负责帮助居民维权;维修小组负责维修基建,管理维修资金、选聘施工队等;财务小组负责管理物业费、化粪池清掏费、取暖费、维修基金等费用。

“居民每月向自管会缴纳每平方米0.5元的委托管理费,由居民自管会委托保洁、保安对小区进行小区日常管理,并将支出情况进行公示。”梁国宁说,自管会成立不到3年的时间,小区业主主动缴纳管理费高达95%。

去年,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发文明确规定,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启动前,物业管理与改造工程将同步表决,业主同意实施物业管理,并同意按要求缴纳物业管理费的,可以列入综合改造计划。“该规定将物业管理列为老旧小区改造的前置条件,可避免老旧小区改造后失管。”市住建委工作人员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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