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中让物业工作人员苦恼的还有,他们的工作经常被业主忽视和不认可。每次遇到什么不满,业主就会质问:他们交纳的物业费都干什么用了?但却很少意识到物业平时所做的大量的日常工作。另外,不交物业费也“传染”。在采访中,一些物业公司表示,一个楼内如果有一两户业主不交费,他们一般不会采取强制性措施。但许多本就不愿交纳物业费的业主看到别人不交也没事,就开始模仿。久而久之,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不交费的行列,物业费就更加难收。
物业服务谁来监督
南市区富安惠民小区是去年秋天入住的新小区,小区的硬件设施相当完善,绿化、美化、硬化、净化和亮化工程都看上去令人满意,小区内的居民与物业关系似乎很和谐。但该小区的部分业主讲:“享受物业服务,交费是天经地义的,但我们要求我们交的每一分钱要交得明明白白。这些钱用在哪儿,怎么用的,该不该用,用得是否合理等,物业公司没给我们一个详细的答案。”
据记者了解,我市现有的物业收费标准依据的是物价部门在2008年出台的《双鸭山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双鸭山市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的通知》。通知中规定:双鸭山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分为四个档次,即一、二、三、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实行分等级管理、菜单式收费。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与服务价格为对应关系,每缺少一项服务,收费对应减少。“通知”当中,详细规定了物业服务的各项内容和要求。但在这记者采访当中,多数业主表示,对这些内容不知道、不了解。少数知道这个“通知”的业主则表示,这些要求物业公司并没有完全达到,但没达到要求这部分物业费应该如何减免没有说法。“物业公司从来没有主动提出相应减免费用,这对我们来说就是一种不公平。”
物业服务模式“粗放”
采访中,很多业主表示,物业服务总是给人云里雾里的感觉,而且很多服务并没有达到要求。
春晖小区业主杨先生告诉记者,他对物业服务就有很多不满。“我所能看到的物业服务只在保洁、感应灯这几项,其它的根本看不到。”杨先生说,保洁人员打扫卫生他能看到,感应灯坏了物业会来维修,下水好用应该也是物业在管理,但其它方面就做得不到位。“比如说绿化,绿地里各种杂草疯长,物业公司没有管理;道路两侧的树墙占道,物业公司没有修剪;单元门坏了很长时间,也不见物业维修;单元门前地势低洼,雨天出入不方便,我向物业反映,也没有解决。这些是不是物业公司失职呢?”
杨先生的意见代表了部分业主,这些业主表示,有关部门对于物业的收费有标准,但在市场经济下,许多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都应按照所提供的服务标准来考量。对于物业提供的收费标准与服务范围,业主们表示,光靠物业公司贴出的那些,很多都是站在有利于他们的立场上的,并不公正。在发生问题时,物业并不能举出令人信服的理由。“比如说单元门没有门锁,外人可以随意进出,办证的小广告喷得满墙都是,开锁的小广告贴了一门,这些物业公司有没有责任?需要负什么样的责任?”杨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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