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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社区物业管理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来源: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作者:李全 更新于:2013-12-18 阅读: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李全云

  为加快新型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农村城市化,城市社区化,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型农村社区的物业管理工作,为广大业主营造一个整洁、舒适、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我们深入全市14个县(市、区),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座谈会等形式,进行了新型农村社区物业管理现状的专题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
  一、基本情况

  1、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
新型农村社区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形式,是新型城镇化6个切入点之一。新型农村社区是由一定数量的农民组成,具有共同要求和利益,形成频繁社会交换互动关系,产生自然情感联系和心理认同、享受现代文明成果、生态宜居的地域性生活共同体。
郑州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涉及14个县(市、区),目前全市已经建成、正在建设、规划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共计389个。包括合村并城、城中村改造、保护性开发等形式。目前已经建成新型农村社区145个、计199588户(套),建筑面积3787.543万㎡、物业管理用房10116㎡;正在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160个、计263232户(套),建筑面积3994.01万㎡、物业管理用房3000㎡;规划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84个、 计97049户(套),建筑面积2475.97万㎡。   

  2、不同的物业管理模式
新型农村社区的居民,从一个非常单纯传统的农村社会环境,进入一个现代多样化的城市社会环境,这部分居民的生活空间发生了根本变化。物业管理以一种应运而生的社会管理形式和生活方式,逐步走进人们的生活。

 

  目前,我市新型农村社区的物业管理,主要有3种管理模式。一是市场化的“托管”。以物业服务合同为基础的委托服务,通过市场招投标的方式,委托专业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管理,收取物业服务费,这类形式主要是城区的整体拆迁开发项目,市场化率基本上100%。 二是集体性的“共管”。以社区居委会为主、业主参与的物业服务,主要针对农村社区的现状和居民生活习惯特点,由集体出资,社区安排人员,为新型农村社区提供环境卫生、绿化、维修、保安等服务,不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这类福利性的服务模式,也基本上是100%,主要是县市的拆迁并村项目。三是业主自治管理的“自管”。以物业管理规约为基础的自治服务,由社区居委会、业委会为主导,安排一些物业服务人员,为居民提供最基本的物业服务,收取保本的物业服务费。这类形式主要是城区的一些老旧小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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