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一意义上说,在基层治理中,政府与物业具备合作的可能性。用“共生”形容这一关系并不为过。一方面,政府依赖企业的专业能力和灵活性,填补治理空缺;另一方面,企业依赖政府的行政支持与市场监督,希冀良好的经营环境,完成盈利和承担社会责任的目标。
如今,政府与物业企业已经在多方面、多领域达成了合作,共生关系也初具规模。物业方面的政企合作主要有四类:其一是基层治理上的“软硬兼施”,部分居民的不文明行为不利于社区建设,服务姿态下的物业只能进行软性的劝导、调解与说理,此时政府的“硬管理”为其背书,往往能中和柔软的手段与刚硬的制度。其二是业务合作,如国家建设部大院与万科物业的项目合作,便是通过项目招投标达成“国家部门后勤服务社会化”,这类合作中,企业向政府提供服务并检验自身服务能力,政府也为企业背书、释放对企业能力的肯定信号。其三是政策合作,如政府与企业共同制定市场指导价、调整经营条例、商讨社区管理条例等,这类合作中,政府提供建言献策的平台、得到行业改进的方向,企业也通过积极参与获得后续政策支持。其四是发展项目合作,如政府联合企业、运用PPP等政商合作模式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建设等民生项目,充分体现了政府行政力量与企业专业能力的结合,实现城市建设与企业盈利的双赢。
城市更新背景下的“大国大物业”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城市更新也首次被列入政府工作报告。截至2020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过60%。根据城市发展规律,我国已经进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即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城市发展进入由“量”到“质”的转型阶段。在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提高人居环境品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注重城市内涵发展的目标诉求下,城市更新将更受各级政府重视和社会关注。未来,城市更新体系将更加健全,模式会更加多样,更加注重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成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主导力量之一。
从模式来看,我国城市更新主要有“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区参与”“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社区参与”以及“政府、市场、社区多元协商治理”三种模式。在政府主导的模式中,从政策制定、规划编制到后续配套建设、项目开发等,政府均承担了主要角色。以市场为主体的模式,核心是政府通过制定相应引导性政策,将部分权利和利益让渡给市场,利用市场的开发运营能力和资金来推动项目实施。而在多元协商治理的模式中,公共参与的加强会让城市更新更加关注公共利益和居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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