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深度参与社区治理,肩负了在商业行为中寻求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平衡的新命题。
这种多元共治,共生与互补的关系,在抗疫背景下更凸显。物业坚持党建引领,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之一。在大规模的抗疫工作中,物业企业发挥了公司化管理运作的优势,快速整合与调度资源,变管理为服务,让服务更加精细化和专业化,未来,物业企业承接政府的管理服务外包有望成为一种新的趋势。
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的内涵与要求
2019年10月3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论述了“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出“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同时强调“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层到基层,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决定》提出在2035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阐明了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社区治理之间的包含关系。那么,应该如何理解“治理”的概念?“社区治理”的内涵和要求又是什么?
根据法国学者让-皮埃尔·戈丹的梳理,治理一词是最近二三十年才开始被使用的提法,主要指“政府机构、企业和协会之间多元化的谈判式合作”。从“统治”到“管理”再到“治理”,关于人类社会组织形态和整合模式的共识日渐清晰,“多元主体合作”、“复合共治”的理念逐渐被研究领域和实践领域所广泛接受与应用。学界对于社会治理问题的研究从一元论发展到多元论,认为治理是以协同合作为特征进行的广泛涉及国际社会和主权国家内部的社会治理行动,强调“国家-市场-社会”在治理中的多方合力和网络联结,而各治理主体间权利与义务的确立、关系的协调以及行动一致的价值取向就成为了“治理”领域的主要研究议题。
相应地,社区治理是强调社区中的人们一同来实现社区的公共管理,包括公私机构与个人管理社区共同事务的各种方式之集合;也是调解社区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冲突并使社区各利益相关方联合行动的持续性过程。一些学者认为,社区治理是没有权力的管理,意指没有自上而下的权力,没有行政体系的干预,一切公共事务需要社区自身通过民主参与、正式制度的确立等方式来解决。这种理解是有失偏颇的,社区治理的内涵并非排斥行政体系参与,而是不由单向度的权力主导,应指在一定区域内,政府与社区组织、社区公民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共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的活动。社区治理要求社区组织和社区公民与政府共同承担社区建设的责任,负责任的政府与有责任感的公民在社区治理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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