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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顿和规范邢台物业费收取的建议

来源:胡顺安 作者:胡顺安 更新于:2019-7-29 阅读:

我们始终不明白,一直没有享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服务项目,倒是混乱不清的物业收费让业主们痛苦不堪。

自从小区有了物业公司,我们长期看到的,一直是物业公司乱收费、低质量的服务,暗操作、看不懂的糊涂账。还有物业公司的服务不周、霸道作风,与业主产生纠纷,说不明白时就逃离的乱象。

我们长期看到的还有,物价局等职能部门都是只审批,不监管,导致物业公司一旦入住小区,就不尽义务,服务缩水,收费混乱。比如在邢台电厂小区,居民下水道堵塞一般不管,疏通需要收费;居民因为冬季不住或偶尔小住,担心浪费暖气资源,需要截断/接通暖气管道,物业就收取数百元不等的截断费或接通费,等等,都是乱收费。物业平时没事干,只要付出一点劳动就收费,因为相关的规定是物业等单方制定霸王条款,缺乏居民的参与和给力的监督,物业的义务和责任不清,收费一直是一堆糊涂账—居民从不知晓。又如,邢台电厂小区最近进行水暖管道改造工程,动静很大。但并没履行程序召开业主大会征求意见,而是擅作主张,说是水电暖今后要分别采用邢台热力公司和市自来水公司等提供的服务,居民无以选择。因为缺乏科学统一的规划和施工,就成了各自为战,到处乱施工,乱改造,某些单位借机乱收费,比如本次好不容易暖气改造,不按照规定安装流量计费表,依然按照之前的按建筑面积收费的不合理方式计价收费(如此这般,居民没有选择权,不能根据需要自行调节用量减少交费,无论居民需要用多少热量,必须全额交费,物业和热力两者都赚钱)。电该小区的水管改造,如果交由个人去做,工料钱总计每户150元足够,但如果交给自来水公司则每户需要250元,否则不负责水管的冬季保暖层的安装保护。这些价格差在哪里,业主无从得知,只有被宰。

在目前国内的物业公司强势、政府部门惰政的语境下,广大业主们的知情权和裁决权无法保障,都被强硬地剥夺了。

邢台很多小区的物业服务普遍存在单向制定政策,内容模糊,权责难分,服务低劣,收费杂乱,居民苦不堪言(每形成一个小区,就形成一个集中宰民的物业),大大降低了公民的生活幸福指数,也隐藏很多不稳定因素,影响社会和谐,增加了政府潜在的社会管理成本。

为此,笔者建议如下:

1、政府可以广泛借鉴发达的法治国家的相关法则—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在充分征求民意的基础上,召集各行业的多方人士,草拟一个更加合情合理又合法,具有广泛认可度的有关物业管理的框架性文件,作为指导性纲领(我曾经通读现在各省试行的物业管理条例,因为制定的过程缺少普通公民的广泛参与,均存在很多瑕疵和偏颇)。具体到在各个小区的实施,由所属地主管部门召集小区业主委员会和入住的物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共同协商一个适合本小区的条例细则,主管部门作仲裁,平衡与协调各方利益。可以建立小区事务协商机构和定期协商机制,方便双方申诉和协调。发现新问题,及时解决。特殊情况,另行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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