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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北区镇江路街道“红色物业”穿针引线 绣出物业小区新面貌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中国山东网 更新于:2019-5-6 阅读:

都市春天小区位于市北区镇江路街道太平镇社区,是海信地产新都市主义的实践典范,多达9400平米的绿化面积让200余户业主如同身居都市公园,在市北老城区可是绝无仅有的。可是,自2004年小区建成后,至今已历15年风雨,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敷衍应付让这个花园的风景逐渐凋零。

2018年6月,由于种种原因,原业委会在任成员人数已不足一半,无法正常履职,街道和社区当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街道“红色物业”的实施纲领,深入小区进行走访调查,并依法依规指导业主进行了改选。“红色物业”的新理念为小区各方力量参与小区管理带来了新思路、新作风,使这个隐身于老城区的都市花园再次迎来了和谐的春天。

建章立制、公开透明 业主委员会行使权力有规有矩

“业委会是全体业主的代表,我们要求新选举出来的业主委员会成员要时时刻刻体现业主利益,维护居民的权益。”太平镇社区党委书记姜蔚说。对此,新任业委会主任郑春耕提出了自己的理解:“对业主们负责,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公开透明,照章办事,主动请全体业主监督我们。”新改选的业委会从选举阶段就公开透明,严格按照各项规定执行。履职之后,业委会更是落实了相关管理制度,保证所有工作都在业主们的监督下执行。

为了尽快进入角色,正常行使业委会的权力,明确每个人的分工和业委会的运行规则成了新业委会上任后的当务之急。“业委会是个自治组织,只有民主协商、各取所长,才能避免产生内耗,影响运行效率。李健原本就在一家会计公司做会计工作,于是大家就选他担任会计;于鹏在机关单位做文书工作,大家就让他担任行政工作。”对于分工问题,郑春耕介绍道,“大家在业委会中都能找到施展才华和奉献自我的空间,也保证了班子的团结、稳定。”

除了明确责任分工,新业委会还把工作制度挂上了墙。郑春耕告诉记者:“我们制定了例会制度、财务制度、公章管理制度、工作津贴制度和业主联系制度五项工作制度,对于所有涉及业主利益的事项严格公开透明。”

“钱”的问题是最敏感也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都市春天小区有一部分临街房是公共资产,其出租收益也是小区公共资金的重要来源。为了一改过去业主对大家的钱去哪儿了不清楚、有疑虑的弊端,新业委会也拿出了实实在在的措施。“首先会计和出纳要分设,现金和账目分开,分别由专人管理,这是业委会资金安全最基础的保障。第二点,小区的各项收入支出账目要清晰,建立财务审批手续,定期公示,做到公开透明。最后,要主动约束好业委会自身的权力,小区内的维修工程项目等各项非常规开支,单笔开支在500元以下,由业委会主任和副主任两人签字,方可拨款;500元至1000元的,至少3名业委会成员签字;1000元以上,须由全体业委会成员签字;5000元以上将由楼长联席会审批;10000元以上的工程维修项目,须做到公开透明、货比三家,先公示后实施,广泛听取多数业主的意见。”郑春耕向记者介绍。通过严格制定工作制度并上墙公示,既对业委会起到警醒和激励作用,又能让业主们有据可依的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了业委会的公信力和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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