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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要涨?深圳官方通报上调标准,最高涨幅近7成

来源:乐居买房 作者:乐居买房 更新于:2019-4-22 阅读:

一方面是应政府定价管理的要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第11项“保障性住房及物业服务”,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普通住宅(含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另一方面是物业行业摆脱困境之需。征求意见情况反馈指出,2007年10月发布的《深圳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深价规〔2007〕1号)已逾十年未调整。十年来,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物价持续上涨,物业服务成本大幅提高,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原地踏步”,物业服务企业通过降低物业服务质量以维持企业运营的现象十分普遍,物业服务行业陷入“低价低质”的恶性循环,导致物业服务水平与业主需求矛盾日益突出,无法满足业主对美好居住环境的需要。

征求意见情况反馈指出,物业管理成本主要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的人员成本、办公成本、房屋维修养护成本等。人员成本主要包括人员工资薪酬(深圳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已从2007年的690元提高到2018年2200元);办公成本包括租赁房屋成本、交通成本、办公室物资配置成本等;房屋维修养护成本主要包括维修养护所需的物料和工具成本等。

此外,对于目前一些物业服务企业存在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的情况下还要调整《指导标准》的原因,征求意见情况反馈指出,目前确实有一些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将小区公共部位广告位、场地出租等方式,将小区公共收益占为己有,侵占业主的公共利益。这种情况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业主委员会成立难或运作不规范导致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督不到位,同时,由于物业管理费标准偏低,物业服务企业为了维持企业运营,想方设法“另辟蹊径”增加收入,以弥补物业管理费的不足。

征求意见情况反馈指出,目前,深圳市正在进行《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条例》(修订草案)从降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门槛、解决业主大会开设账户问题、建立业主共有资金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和信用管理制度等方面,为业主在物业管理中发挥主体作用扫除障碍,并进一步加强了对物业管理各方主体的监督管理。同时,《条例》修订过程中也在探讨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价格调整模式,以建立健全物业服务行业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相信新条例实施后,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将得到进一步的约束和规范。

而对于本次调价为什么没有听证会程序,上述征求意见情况反馈指出,是因听取社会意见有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听证会、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等多种方式,由于住宅物业服务收费不属于广东省价格听证项目,为此,这次采取在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官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方式,听取社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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