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来,小区经历了物业公司管理和业主股份制公司自管,哪种方式更令业主满意呢?业主的看法同样呈现出明显的分化与对立。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经开区住建局了解到,南国花园商城小区目前的争议是小区业委会筹备组人员的身份。该局相关负责人称,小区业主分成了几派,其中一派认为,永安物业大股东不能担任筹备人员,另外一派则认为同为业主,筹备业委会是每个人的权利,“目前没有政策和法规限定业主作为筹备人员的身份”。他希望业主团结起来,才能顺利成立业委会。南宁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称,业委会的成员出资参与业主股份制物业公司,这种做法在南宁也是个例,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来限定。但从情理上来说,该模式确实不合理,业委会作为物业管理的监督机构,如何监督自己呢?
案例2:小区自管几年 业主有赞有弹
2012年,市民李女士(化名)在位于长堽路一里的橄榄宿小区购买一套商品房。当时小区物业公司收费不高,小区各方面管理得还让人基本满意,李女士住得很满意。
自从业委会成立后,李女士注意到,小区的氛围开始变得紧张起来:业委会认为小区物业公司侵占了部分广告费且想提高物业收费等,侵害了小区全体业主利益。于是业委会“踢”走了原来的物业公司,随后小区开始进入由业委会负责的“自管”模式。
“从我个人感觉而言,自管真不如物业公司管理。”李女士介绍说,她家住在7楼,有一次她在洗澡时发现,一只老鼠从厕所下水道里爬出来,吓得她赶紧裹着衣服跑出卫生间。然而,当她向自管后负责该领域的工作人员反映时,对方却认为不可能,是她在“讲假话”。
李女士说,她第一次见有老鼠从厕所下水道爬出来,这间接证明目前小区环境远不如物业公司管理时干净,而且在除四害上也不如物业公司专业、规范。为了预防老鼠再从下水道里爬到家里,现在她家的便盆每天都用木板盖住,只有用的时候才挪开,“但是上厕所时,总担心突然冒出一只老鼠来”。
该小区业主龚女士表示,小区实行自管后,她认为有一些方面比原来物业公司管理时好,比如过年时业委会会利用盈余资金买点年货分给业主。但有一些问题自管起来似乎效果不佳。
龚女士透露,从年前开始,包括她家所在的8楼及楼下两户人家均出现漏水问题,她们曾向业委会求助,希望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检查,但业委会表示,该楼栋年龄已经超过保修期,要业主自己解决,他们会负责协调。于是她们几户只能不断与9楼住户沟通,但直到现在仍未查清漏水症结在哪,更别提什么时候才能解决这一问题了。她坦言,在这个问题上,业委会应该更积极主动参与解决问题,“毕竟我们交纳了物业费,应该享受这方面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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