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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物业费也不用交了?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杨昱 更新于:2019-3-4 阅读:

不论是物业包干还是小区自管,该如何实现良性循环,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大家关注的问题。选对了合适的发展方式,未来,小区盈利会越来越多,红包也会越来越丰厚。近日,记者就此咨询了长沙多位业内人士。

■记者 杨昱

小区是自管好

还是物业包干好?

记者注意到,在这些发红包的小区中,并没有因为是自管模式,或物业包干模式而有所不同。小区的变化,拿在手上的红包,对每位业主来说,都是实实在在的。至于哪种管理模式更好,业主则更倾向于“适合就好”。

“我们也曾经想过自管,但是业委会没有法人资格,如果去成立公司,难保不会发生资金上的风险。”长沙天心区山水洲城业委会主任许志鹏认为,如果业委会换届后,不见得新的班子能做得那么好,是否自管需要全体业主都齐心。

对此,长沙芙蓉区东成大厦业委会主任谈俊则认为,在物业包干制中,关于业主们的公共收益很难得到保障,“如果缺乏监督,公共收益很可能就成为了物业公司的利润,如果小区需要大规模维修时,除了用完维修基金,公共收益部分又能帮衬多少?钱由业主自己保管着,不是更好么?”

记者走访发现,很多小区业主的内心是想自管的,可苦于管理精力与经验均不足。在长沙,很多小区连业委会都没有组建,有业委会的却没有物业管理方面的经验,很难下定决心去驱逐物业,开始自管。

“其实无论是什么管理模式,只要选对了合适的发展方式,找对了盈利点,让业主无后顾之忧,这都是受大家欢迎的。”市民周先生认为,社会上存在多种管理模式是好事,也能相互促进发展,最终得利的还会是业主。“我们也期盼小区发红包成为一种常态。”

业委会的法人资格亟需解决

没有法人地位,一直是悬在每个小区业委会心中的剑,这关系到用工合同是否有保障。在今年的长沙市“两会”上,长沙市政协委员袁妲就提交了相关提案。

在2016年底,长沙王府花园小区时任业委会通过正规招标手续,确定了小区安防设施改造中标单位并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按当时业委会及物业公司要求在当年春节前安装了合同内部分急需在春节前到位的安防设施,按合同单价计算产值约60余万元。

可当这部分供货安装完成之后,前业委会因为与物业及其他方面的纠纷被解散了。一年后,新成立的业委会拒不付款,并无条件中止合同当中未执行部分。目前,三年已经过去,设备依然在小区内正常使用,中标企业蒙受了重大损失,分文未收回。

“业委会不是法人主体,也不是企业,该企业也只能起诉全体业主,才能拿回损失。可即使告赢了,但到具体执行时又是一个难题。”袁妲说,若不解决业委会的身份问题,一旦发生共有权纠纷时,业委会很可能陷入“诉讼主体资格缺失”的尴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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