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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新建小区物业费与小区物业等级挂钩

来源:新浪乐居 作者:新浪乐居 更新于:2018-12-24 阅读:

今年9月22日,《大连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正式实施,引得业主惊呼,“大连小区要变星级服务了?”近日,市国土房屋局物业安全处相关负责人对《标准》进行了解读并回答了业主们最关心的一系列问题,比如物业服务等级是如何评定的,《标准》实施后,对不及时公示物业服务等级、物业服务考核不合格的企业该如何处理等问题。据悉,《标准》推行工作从9月22日开始,到今年12月末,全市的住宅小区要全面完成服务等级确定及公示工作。

A

《标准》将我市物业服务

分为五个等级

小区楼道多长时间打扫一次?小区保安应该承担哪些职责?业主与物业在服务上的矛盾,有时候就可以总结为一句话:没有量化标准!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自然不愿意缴纳物业费。

从市国土房屋局物业安全处相关负责人对《标准》的解读中,记者看到《标准》将住宅物业服务分为一级、二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其中一级为低等级,五星级为最高等级,高一等级高于且包含相应低一等级的要求。业主可以针对各个服务项目选择不同等级的服务标准,自助组合确定服务内容。 每一个服务等级包含但不限于《标准》的服务内容,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还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超越标准内容的限制,协商确定增加服务内容。

《标准》中专门针对房屋年久失修、配套设施缺损、环境脏乱差且没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住宅小区或零散楼院设置了老旧小区基础物业服务标准。

B

新盘新政策,老盘老办法

记者获悉,本《标准》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的服务和管理。在物业服务实践中,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物业使用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标准》选择服务内容。

为更好地贯彻和确保《标准》的顺利实施,我市在结合目前物业管理现状和有利于新老物业的衔接的基础上,按“新盘新政策,老盘老办法”的原则实施。

我市新建住宅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在住宅预售或现售前,要根据《标准》选择物业服务等级,拟定物业服务方案,按规定以招标或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9月22日后,新建住宅项目签订前期物业合同,应包含按《标准》确定服务等级及具体服务项目的内容。

对于已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及该小区现行物业收费标准,进行成本分析,细化明确各项服务内容等级,在小区内进行公示。业主有异议且符合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条件的,可以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协商确定服务等级。

合同期限届满的,由业主委员会(无业主委员会的由社区代行)根据《标准》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半数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半数以上的业主同意,确定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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