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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交物业费能否参选业委会?河南省住建厅解答热点问题

来源:大河客户端 作者:大河客户端 更新于:2018-12-10 阅读:

“物业公司随意涨价咋办?”“选了新物业,老物业赖着不走咋办?”“未按时交纳物业费不让参选业委会咋办?”……近期,大河报“物业问题我来帮”栏目推出了系列关于物业方面的报道。昨天,省住建厅举办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业务知识培训会,除了解答大河报报道的热点问题外,还统一解读政策,全省各省辖市、直管县,部分镇政府、街道办相关负责人等400余人参会。这是我省物业管理行业发展20多年来第一次举办此类培训会。

河南省业主大会成立占比7%,运作良好规范的不足3%

我省物业服务市场发展模式较为传统,物业服务质量良莠不齐,业主公共契约意识淡薄、参与物权管理地位缺失,业务管理与社区治理尚未结合聚力,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真正作用尚未发挥出来。

我省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情况不容乐观。记者了解到,目前我省业主大会成立占比大约7%,这些已成立的业主大会中运作良好规范的不足3%,我省物业服务市场真正让业主当家做主的体制机制尚未完全成熟建立。

办事处、乡镇政府将担任物管行业中重要职责

为了解决业主大会成立难、运作难、监督难、换届难等问题,我省颁布了新版《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对业主大会制度进行了规范和创新;省住建厅也制定了《河南省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这些规定将会把我省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带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副处长吴小红称。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从制度上确立了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内各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推动物业管理法制化和规范化的新职责。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部分地方存在工作人员对政策把握不准确,处理事务不统一的情况。“举办这次培训会,就是要统一解读政策、统一处理程序、统一处理方式,让政府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法规能够正确理解和运用。”吴小红称。

吴小红认为,物管行业工作同样少不了媒体的监督、宣传和引导。在《条例》的修法过程中,大河报全程参与报道,所收集的建议对修法工作做出很大贡献,其系列报道获得第28届中国人大新闻奖实至名归。

“今年,大河报联合省住建厅开通‘物业问题我来帮’专栏,推出系列报道,其收集反馈的不少老百姓关心的物管问题,为省住建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作出很大贡献。”吴小红称。

8个热点问题解答

在会上,《条例》修订小组成员孟暖现场解读政策,为相关政府工作人员解答热点、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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