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一年下来零曝光
去年溧水在南京全市率先推出新规,于3月1日起,分批对未缴清物业费的业主进行曝光,定期在媒体上公布未缴清物业费业主的楼栋号、姓名和工作单位等。逾期仍不缴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时还专门发文明确,先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始,不仅在媒体上曝光,还在其单位通报、小区公示。对于恶意欠费的副科级以上干部,由区物业办发函至区委组织部和监察局,将其不良行为记入本人档案,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
那么一年多下来,有公职人员因为恶意欠费被曝光了吗?昨天,溧水区有关部门人士向现代快报记者坦言,去年,溧水区仅针对宏力花苑、新龙佳苑、美丽新城等4个小区试点,一年多下来,没有一个人被曝光。“主要还是操作起来有难度。由谁来向社会通报?如果以区住建部门的名义,首先这个分量不够,其次是曝光了人家的隐私,我也不知道他和物业到底有没有纠纷,是因为物业服务不到位,还是没有上门收取造成的欠费,这些都会扯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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