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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将修订 业委会成立条件拟放宽

来源:物业之家 作者:佚名 更新于:2015-11-23 阅读:

  6 物业费停车费放开后如何应对乱收费?

  此前,自治区物价局发出通知,即将在全区放开物业管理收费,由业主或业委会代表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物业收费标准。而按照国家的规定,以后停车收费也会放开,实行市场定价。这样放开收费是否会引起涨价潮,南宁只有两成小区成立业委会,其他的小区如何与物业公司商定收费标准?

  ●建议:

  百花苑小区业委会代表唐小娟建议增加一个条款,规定物业公司收取的停车费、电梯费、电动车停车费等各款项,如无合同约定的应该参照物价部门指导标准收取。物价部门无指导标准的应该提前15天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并召开业主听证会,防止物业服务企业乱收费、乱涨价。

  7 业主不交物业费被停水停电,如何解决这一矛盾?

  有些业主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就不交费,有的甚至一拖就是好几年不交费。反过来,因为业主拖欠水电物业费太多,物业公司便采取强制的停水停电,甚至不让业主进入小区的极端措施,干扰业主生活。这样的矛盾,在南宁市各个小区都存在。

  ●建议:

  丽园小区业委会主任韦家朝建议,增加条款“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业主欠缴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为由,对业主采取停水、断电、阻止业主进出小区或单元门等造成业主无法正常生活的极端措施,应该采取积极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因为,这些方式都严重侵犯了业主的基本生存权。反之,对于业主欠缴物业费等费用,也应该进行处罚,比如像拖欠水电费一样有滞纳金,或者有规定的诉讼流程。

  凯悦国际业委会负责人也提议,在修订的条款中将物业、开发商、业主的活动都应该纳入诚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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