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分配方式
业主租车位是先到先得还是摇号分配?
其次,对于业主申请承租车位或车库的方式也不明确。“究竟是按先到先得的方式,一户业主提出申请,物业就为他办理租赁手续,还是先统计承租户数,物业再以摇号等公平方式,让大家按顺序选车位,办理租赁手续,物业公司怎么操作也没有明确。有人要租,也有人要买,又该如何分配?”
3 罚款
对开发商具体的罚款额度怎么掌握?
再次,为了保证新规能落到实处,不至于变为一纸空文,新条例还制定了处罚条款,“建设单位对业主要求承租的车位、车库只售不租的,由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该人士表示,在细化措施公布前,主管部门也无法要求企业限期执行,罚款的额度也不好掌握。
急需立法解释
没有“细则”执行有难度 相关部门五一后申请立法解释
据了解,虽然此前省相关部门已对各地进行了新物管条例的宣贯和培训,但对于车位的很多具体解释并没有明确。
南京市物业办相关人士表示,车位的问题确实挺突出,他们近期也接到不少市民投诉,称自己所在小区里有大量闲置车位卖不掉,可开发商坚决不出租,导致业主的车辆停在小区门外屡遭曝光。“说实话,这个问题我们目前还解释不了”。
记者了解到,南京市相关部门已打算在5月1日后向江苏省人大申请立法解释,一旦获准,将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各界公布执行细节,以令新版《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更好地服务于开发企业与业主双方。
开发商对新条例的反应
五一后没卖掉的车位租不租 多数开发商一问三不知
新物管条例实施前,南京有部分开发商已经行动起来,通过优惠促销赶在新规落地前多卖车位。但问及五一后卖不掉的车位会不会拿出来出租时,不少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却并没有做准备。
反应1 促销、急售,赶时间先卖一部分
新物管条例即将于5月实行,届时如果小区物业没有按此执行,最高可处罚50万元人民币。这一具有实质性罚则的新规,是否能促使开发商做出改变呢?记者调查发现,临近5月1日,有的小区开发商已经在对卖不掉的车位进行促销活动,价格低于之前的售价。
城南的亚东国际近期就在针对一二期地下车位进行组团促销,售价8万元整。而在去年,该小区的车位售价还是9万元,赠送两年管理费,折后约在8.8万元。这意味着本次促销的价格较一年前便宜了8000元。一位小区业主告诉记者,看到价格不贵后,他也想买一个。但等他到售楼处咨询时,发现买的人很多,离他所住的楼幢较近的车位都被抢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