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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城市社区试行管理办法出台 明年1月起施行

来源:物业之家 作者:佚名 更新于:2014-11-24 阅读:

  意义 办公用房及经费解决后顾之忧

  物业办公用房面积过小,甚至没有物业办公用房,在我市很多小区,尤其是老小区普遍存在。在一些没有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的小区同样面临着没有办公用房的尴尬。这些老旧小区多采用居民小组自治的方式进行自我管理,不以经济效益为目的,靠热心的老年人服务维持小区基本运行。

  据聊城市物业管理协会负责人介绍,在与开发商交接时,由于种种原因,很多物业都面临着办公用房不达标或没有办公用房的局面。甚至有的小区内,压根没有物业公共用房。这也直接影响了物业的服务质量及办公条件。

  此外,位于园东街附近的活塞环家属院,单位不景气之后,两家物业相继撤离,最后,热心业主宋竹青等人自管起了小区。记者看到,他们的办公地点就是门口不足八平方米的小屋,屋子里堆满了各类工具,只容得下一人办公。而就这间小屋还是由之前的机井房改造而成的。

  记者看到,该《办法》社区建设保障一章中提到,社区所在街道应参与工程验收,确保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与小区建设、旧城改造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检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居民入住一月内,建设单位应将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无偿交给所在地街道(镇)管理,由当地政府监督办理交接手续,交社区无偿使用。

  对此,我市一名基层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在长期的基层工作中,社区主要职能是为辖区内居民服务,然而,由于经费、场地、人员等各方面受限,社区在很多问题的处理上,往往有心无力。《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在居民入住一月内,将社区办公用房无偿交给所在地街道(镇)管理,由社区无偿使用,这将有利于解决业委会、自管小组无处办公的难题,此外,原则上按照每千户每年不少于20000元核拨,如果得到落实,社区经费及场地将有了保证,可以开展一系列活动,比如为老年人开设活动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等,也将有利于引导基层小区管理正规化,长期来看有助于缓解基层矛盾,更好地服务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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