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紧急情况处理
为便于在发生火警、煤气泄漏、水管爆裂等紧急情况下与您及时取得联系,请您务必在《住户登记表》上留下您有效的通讯方式,如果紧急突发事件将会造成严重后果,而我们又无法通过有效渠道与您取得联系时,我们除通知消防、液化气公司等部门协同处理外,必要时物业管理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将采取强行手段进入住宅内及时消除险情,以避免事态的扩大和恶化。
16产权证办理
业主需垂询办理产权证事宜,请拨打咨询热线电话联系。
17外出注意事项
如业主外出时,请关闭水源总阀,对智能化安保系统进行设防。如您的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请及时拨打服务电话:,知会物业管理公司客服部。
18保修责任
1、根据国家建设部要求,开发商在房屋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地基基础的主体结构保修,此外还应承担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的保修。
A 房屋防水,保修五年;
B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等渗漏保修一年;
C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保修一年;
D 墙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门窗翘裂及引起的五金件损坏,保修一年;
E 管道堵塞二个月;
F 灯具、电器线路、开关、保修半年。
对于上述有关规定保修期内发现的问题,由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免费修理,相关业主按有关规定有义务必须对保修过程予以积极配合。
2、超过保修期后,业主应经常检查各部位的使用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与物业公司客服部、工程维修部联系,联系电话:***** ,维修人员会上门提供服务, 同时按照确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相应的费用。
19物业管理费、代收代缴费说明
说明:
业主应于当月 10 日前到管理公司财务室付清管理服务费,逾期未交者,按每天加收 3‰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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