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定出台后,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财务成本势必会发生巨大变化,如何理顺各方面职责,更好地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近年来,因消防安全引发的事故频频发生,而居民住宅消防安全更是重灾区,为进一步明确居民住宅建筑消防管理中的责任问题,2021年6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发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下称“《规定》”)。
新规或加重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财务成本
《规定》的出台,进一步充实了我国消防法律体系,有利于理清消防安全职责,同时,也在法律上赋予了物业服务企业等机构以消防安全职责,明确了接受委托管理高层住宅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明确细化职责意味着切实的可操作性,也就具有了可监督性与可评价性。物业服务企业要履行上述义务,意味着要付出相应的人力、物力与财力,尤其从《规定》的内容上来看,“应当”一词共出现了97次,其背后的责任主体则包括了业主、物业使用人以及物业服务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其包括的内容有配备保养消防设施设备、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配备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评估、开展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器材设施定期检验维修、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等等。
那么,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是否包含《规定》中所明确的消防安全费用呢?
首先,开发商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经过承接查验后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基本原封不动接收家当,并开展物业服务。从这一过程来说,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但实践中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费并未完全包含履行《规定》所规定的消防安全义务所需费用。其次,《规定》的第33条规定“高层公共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共有部分按照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所占比例承担。委托消防服务单位的,消防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检测费用应当纳入物业服务或者消防技术服务专项费用。共用消防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可以依法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由此,又会产生新的疑问,“相关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此处的有关法律规定指的是什么?业主和使用人以何种方式承担?是常态化的分摊形式还是需时再取?此外,此处的“可以依法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暂且不论实践中对于“维护”与“维修”界定不清,导致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争议不断,使用难度大。法律规定模糊,加之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边界不清,涉及到物业区域的维修,尤其涉及到安全问题,最终都成了“物业服务企业兜底”,这无形中加重了物业服务企业的经济负担。因此,《规定》中就费用承担问题,似乎也并未说清楚物业服务企业的疑惑,能否彻底理清业主、使用人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费用承担问题依然是个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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