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起,成都市借鉴兄弟城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管理使用的先进经验,结合自身实际,通过不断探索,逐步构建形成“市级指导、属地负责、放管结合、权责分明、高效运行”的包括全市23个区(市)县的市区两级管理模式,并于2017年将这一管理模式的基本原则固化于修订的《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95号),及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详细规定了操作流程。
市区两级管理模式
按照成都市区两级管理模式的制度设计,由市级部门成立维修资金管理机构,设立市级专户统一归集全市维修资金、统一业务办理标准及抽检机制、统一信息系统管理、统一会计核算,市级具体负责全市维修资金的制度设计、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财务核算、年终分户业主结息分配、业务质检及各项考核评价等工作;各区(市)县住建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维修资金交存、使用、退款、划转及资金拨付等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首先是资金管理。
成都市原有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3家,今年又通过竞争性选择方式确定了5家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在市级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开设市级维修资金归集专户,通过房产交易、不动产数据联动共享,由信息系统把关,统一归集全市23个区(市)县的维修资金。同时,为便民、利民、高效,各区(市)县住建行政管理部门在属地专户管理银行承办支行开设区级维修资金备用金专户,每年度由市级维修资金专户以各区(市)县维修资金上年度余额的10%为基准向其区级维修资金备用金专户补充划拨备用金,用于其辖区内维修资金使用、退款、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自管专户划转资金等。目前,区级维修资金备用金专户余额约38亿元,每年市级维修资金管理机构聘请会计事务所对23个区(市)县备用金专户进行专项资金审计,保障资金安全。截至2022年6月30日,成都市累计归集资金353.78亿元,累计使用资金11.30亿元,累计划转资金至业主委员会自管3.07亿元,累计向分户业主结息65.80亿元。
其次是维修资金业务监管及会计核算。
成都市级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务操作规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拨付操作指南》等制度规定对各区(市)县办理的维修资金使用、退款、划转、拨付的日常业务进行半年定期质量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督促其履职尽责、提高效率。同时,市级采用财务系统对全市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划转、退款、结息的情况进行统一核算,各区(市)县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采用与市级联网的财务系统进行备用金收支核算记账,每月末对账,确保了各项业务办理、实际资金流动、系统分户记账、会计核算均一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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