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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物业服务行业将建信用体系!7月1日起施行

来源:物业之家 作者:物业之家 更新于:2019-7-8 阅读:

市物协应当加强行业诚信自律机制建设,依据协会章程对守信企业采取重点推荐、提升会员级别等激励措施;对失信企业采取业内警告、通报批评、降低会员级别、取消会员资格、职业禁止等惩戒措施。

四、关于信用信息录入与救济程序的规定

对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的失信行为予以记分的,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录入本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信息平台,同时信息平台即时短信推送至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手机,并应当自录入失信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该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及相应证据材料。异议申请受理后,在市、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核查、复查期间,不影响信用信息记录的效力。

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失信信息异议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将异议核查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对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的核查过程与结果进行指导与监督。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核查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异议申请人可以自收到其出具告知书的10个工作日内向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异议复查。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异议复查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查,复查结果由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书面告知申请人,其中经复查异议申请成立的,由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指令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及时变更录入本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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