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的物业管理质量,与居民的生活品质密切相关,但物业企业服务得好不好,是否达标,由谁说了算?优秀与不合格之间是否有真刀真枪的奖惩措施?”最近,普陀区真如镇街道给这个民生难题提供了一种解题思路:街道制订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考核办法(试行)》,从今年6月开始全面施行,将公房、售后房和商品房等87个小区全部纳入考核,扭转了过去政府对物业的考核名为“奖励”、实为“补助”的局面,还取得了出人意料的效果: 政府奖励少了,物业企业的干劲却更足了,这里面的奥妙何在?
取消物业考核吃“大锅饭”
真如镇街道共有53个公房和售后房小区,34个商品房小区,共有34家物业企业为各个小区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
街道领导介绍说,按照以前街道对物业公司的考核规则,达标企业可以得到每平方米0.3元的政府奖励,有的管理面积大的物业公司,一年就可以拿几十万元,对于那些物业费多年没有涨价、入不敷出的企业来说,往往就靠这笔钱过日子了。
说是奖励,其实就是补助,一定程度上为物业服务进行“托底”,但这样也难以充分发挥物业企业主动作为的积极性,难以拉开差距,真正奖励那些认真做事的企业。
对此,真如镇街道经过前期大量调研准备,出台了《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街道对物业的考核监管,明确小区环境考核标准及奖励办法,进一步细化奖惩规则,取消物业考核吃“大锅饭”,促使小区物业企业的服务态度,由“等、靠、要”,转入“拼专业、拼态度、拼服务”的良性竞争轨道。
不达标物业企业不奖励
根据新的考核标准,公房、售后房小区,每月有不高于20%比例的小区,可以评“优秀”,每月奖励0.4元/㎡,中间段的比例约为65%,奖励标准为每月0.2元/㎡,最后15%比例的小区,每月奖励标准是0.15元/㎡,而不达标的则不予奖励。
“也就是说,奖励的差距拉开了,考核得分较低的企业所获奖励会大幅缩水,总的奖励金额比以前少了。用总盘子里多出来的钱,街道设立了‘单项目特色奖’, 用于奖励某个管理方面特别突出的小区,公房、售后房小区和商品房小区都可以自荐。”街道相关负责人解释道。
考核中还设置了不少硬标准,有些情况属于“一票否决”范围,如未按法定程序单方面终止物业服务合同或实际物业服务行为;因物业服务合同自然终止或遭业主大会解聘,被考核小区未配合业委会做好相关移交和善后工作,经督促后仍不整改;因被考核小区原因造成严重影响小区稳定的重大事件等情况。还有些情况是“加分项”,如配合社区综合治理作出突出贡献,经街道认定的等。还有的情况属于扣分项,包括因物业工作失误致使本小区出现新增或回潮违章搭建现象;物业企业管理的地下空间存在出租、居住现象,造成安全隐患的;因物业服务企业严重失职,不按合同约定及行业规定实施管理,引发重大安全或稳定责任事故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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