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池州日报报道 7月1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事件的起因很简单,业主认为小区物业服务不到位,因此不愿缴纳物业费。在此之前,这家物业公司已经向贵池区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业主缴纳从2012年7月1日起拖欠的物业服务费。由于业主没有到庭应诉,一审法院认为物业公司已经提供了服务,业主未及时缴纳物业服务费,已经构成违约,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业主未到庭,视放弃诉讼权利,因此一审判决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服务费1680.9元。
业主提出上诉,案件进入了二审,业主也提供了一些证据,证明物业管理公司在管理过程当中,存在着一些漏洞。二审法官根据案情,酌情减少了物业费,判决业主要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的70%。
作为原告方,华宇物业豪斯杏园管理处负责人认为,10年前定的0.3元/平方米的物业费,至今未变,一户一年只有300多元钱,均摊一天一元钱,但是物业的人员工资在不断的上涨,而且服务质量也在不断的增长,所以造成了物业公司确实是有亏本的现象。这位负责人说,目前,他们公司有14名工作人员负责这个小区管理,每年的人员工资就要37万元,其他公用设施的维修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尽管小区业主物业费缴纳率能达到80%以上,但是由于部分业主以各种理由拒缴物业费,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生存压力。
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增长较快
无独有偶,就在这几天,主城区清溪凯旋门小区的业主和物业也因为车库车位以及收费标准的问题而吵得不可开交。
7月25日早上,清溪凯旋门的业主们突然发现,物业公司在地下停车库上了三角锁。业主认为这种行为没有与业主沟通,并且物业方面发的停车位整改通知里,也没有一句提及三角锁。
“所有的空车位被锁上地锁,这意味着除非在凯旋门有车位,否则无法进入小区内。没车位,不能停。”一位网名叫“Shanshan33”的在网站发帖“声讨”物业方面的做法。他认为,谁家没有个亲戚朋友?过年过节不需要走亲访友呢?如果你家亲戚朋友从远方赶来,只能在小区以外找一个地方停车,然后走进清溪凯旋门;如果亲戚好友再带上大包小包的,恐怕一路走进小区,探亲的心情也荡然无存。这种变相式强迫业主买车位的行为,相信大多数业主会一致反对。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主城区小区物业服务纠纷明显增多。据市法院统计,2016年,池州市各级法院受理各类物业服务纠纷案件有370件左右。2017年,这个数字上升到698件,而今年上半年,物业管理纠纷已经达到了425件,案件受理数量较同期呈大幅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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