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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基站去留之争!物业贴出设备安装公示 安不安业主投票决定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每日经济新闻 更新于:2018-10-15 阅读:

在经过了连续数日的激烈争论之后,成都华邑阳光里小区恢复了平静。10月13日, 一张由小区物业发布的通知,贴在了小区的大门口,向全体业主告知通信运营商在小区安设信号设备一事,并组织业主进行“支持”和“反对”的表决。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在民用建筑物上附挂电信线路或者设置小型天线、移动通信基站等公用电信设施,但是应当事先通知建筑物产权人或者使用人,有律师表示,小区内安设信号设备,应当告知小区业主。

物业贴公示 小区业主已开始登记表决

在10月13日贴出的公示中,小区物业表示,通讯运营商在小区楼面上安装手机信号放大设备,目的是解决本小区密集楼宇间信号不足、通讯困难的问题。

通知中提到,由于小区部分业主对手机信号放大设备是否威胁业主身体健康的认识不一,出现了“拥护安装”和“坚决拆除”两种不同的观点。

“为了尽快平息业主间的争端和恢复安宁的居家生活,我们将采取业主投票表决的方式,根据统计数据并依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决定基站的去和留。

此次表决方式分为两种,业主可自行到物业服务中心现场登记,同时也可以将自己的意见写到纸上,然后投入到一号门前的“意见箱”内。

10月14日,在小区大门口,一个用于搜集投票的“意见箱”已经摆了出来,据小区保安说,这是物业公司为了基站一事,专门制作的。记者发现,在意见箱内已经有业主向里面投入了自己的纸条,不过数量仅有几张。“物业已经取走一部分了。”小区保安说。

与此同时,在物业服务中心前台,“支持”和“反对”的两本登记册仍在继续记录小区业主的意见。14日上午,不时有业主前往物业服务中心,在登记册上填写个人信息和意见。记者发现,支持的业主在不断增多,而“反对”的登记册上,只有3位业主登记。

根据小区物业的通知,表决时间到10月20日截止,届时,小区热心业主、网格员和物业工作人员将共同对结果统计汇总、公示,并递交各相关部门。

律师说法:

小区内设基站应事先通知 运营商不得突然停止小区内所有移动手机信号

成都市郫都区房管局物业和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曾表示,在移动信号小区基站的安装上,通常运营商直接和物业公司联系,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通常是小区内的重大事件和需要动用维修资金时,物业公司需要公示和表决,但目前的政策法规,并没有详细到具体的事项上。

10月14日,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英俊在撰文中提到,根据《电信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在民用建筑物上附挂电信线路或者设置小型天线、移动通信基站等公用电信设施,但是应当事先通知建筑物产权人或者使用人,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向该建筑物的产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支付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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