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省共有物业服务企业3700多家,从业人员40多万人,物业管理面积达7亿平方米。为进一步搞好物业管理,让业主住得舒心,省政府法制办召开听证会——
《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年内出台
加强对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是否需要另设业主监督委员会?提高业主大会决定事项的办事效率,可否采取“异议表决方式”,规避“双2/3表决”难题?不交纳物业服务费,就不能成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5月12日,省政府法制办召开《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听证会,18位听证会代表各抒己见。
物业管理6大矛盾待解
省人大代表彭庆光,已经连续3年在省“两会”上提交建议,希望修改完善2012年出台的《湖南省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从制度设计层面化解我省物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省住建厅总工程师易继红介绍,此前出台的《湖南省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作为地方规章受立法权限限制,行政效力偏低,亟需从立法层面加强顶层设计。经过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该厅于2016年8月将《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申报为今年立法计划的出台项目。
当前,物业管理存在6个方面的矛盾问题。一是业主自治难。业主大会法人地位不明确,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罢免难,部分业主委员会不作为、乱作为,业主自治水平有待提升。二是物业市场机制健全难。物业服务企业大多由开发建设单位带入,业主委员会选聘的少,竞争机制和退出机制不完善。三是承接查验制度落实难。大量物业交付之前的开发遗留问题无法解决。四是政府监管难。对住宅小区存在多头管理现象,行政执法难进小区。五是物业收费难。部分居民有偿服务意识不强,只享受服务,不愿交纳物业服务费。六是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难。突出表现在筹集、监管、使用、增值四个方面。
省住建厅透露,目前我省共有物业服务企业3700多家,从业人员40多万人,物业管理面积达7亿平方米。至去年底,全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累计归集362.57亿元,累计使用约8.3亿元,累计使用率为2.29%。
“效率与公平”如何兼顾
近些年,业主质疑业主委员会不透明屡屡引发纠纷。今天听证会的8项议题中,第一项就是“如何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是否需要设立业主监督委员会?”
不少听证会代表表示,需要设立业主监督委员会,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但反对方也有不同看法。省政协委员雷振宇、长沙市人大代表李志员、岳阳富兴康城兴悦花园业委会主任彭海波、长沙华盛世纪新城业主杨亲辉认为,一个小区内出现业主委员会、业主监督委员会2个议事机构,使组织机构复杂化,明显降低决策效率。湖南高信网络公司顾问阳小剑认为,通过互联网实现信息公开和权力监督,或许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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