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家住祥云国际C区的刘先生正在为缴纳物业费的事情而纠结,“我家房子空置两年,按规定只需缴纳20%的物业费,可物业却要求缴全款。”就物业费缴费标准,双方产生争议,刘先生装修新房的5000元押金至今被押在物业处。
记者调查发现,2010年《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37条规定,空置房缴纳20%的物业费。如今实施6年多,执行情况如何?昨日,记者调查发现,省会不少小区物业执行起该《条例》却“大打折扣”,涉及语水春天、中山华府、茗秀园小区、尚东绿洲、中基礼域等多个小区,即便是一些尚未装修的毛坯房,也被收取全额物业费。
新房空置要求缴全款
刘先生购买了祥云国际C区的一套商品房,用于给儿子结婚用。新房交房后,他于2014年进行了简单装修,并缴纳了5000元的装修押金,此后这套房子长期空置。其间,由于地产商种种原因,他缴纳的装修押金一直未退,为此他一直也没有缴纳物业费。
前不久,他去物业处办理装修押金退费手续,被告知先缴纳拖欠的物业费,“物业说要全额缴纳,可我记得有规定空置房缴纳20%的物业费,再说我家房子长期空置,也不产生电梯、卫生、保安等相关费用,全额缴费不合适。”昨日,刘先生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家新房150平方米,若全额缴纳物业费就要2500多元,比规定足足多缴纳了2000元。由于他对物业的缴费标准不认可,双方还在交涉中。
昨日,记者就此事联系到了小区物业,一位工作人员解释说,虽然业主家房子空置,可物业提供的服务并不少,因此空置房也要全额缴纳物业费。
不少物业执行“打折扣”
早在2010年3月,石市重新修改的《条例》第37条规定:“连续3个月以上无人居住、使用、装修空置的物业,空置期间按20%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另有约定除外。业主空置物业的起止时间,应当事先和事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办理相关手续。”
记者调查发现,省会不少小区物业执行起该《条例》中空置房20%物业费的规定“大打折扣”。从《条例》出台至今,本报就不断接到小区业主的投诉电话,涉及语水春天、中山华府、茗秀园小区、尚东绿洲、中基礼域等多个小区,即便是一些尚未装修的毛坯房,也被收取全额物业费,令业主感到难以接受。
市民王女士于2006年在良村开发区语水春天购买了一套一居室,装修后长期空置被物业要求缴纳全额物业费,双方产生争执,“直到2013年,因为我们的房子要小本换大本,必须补缴物业费和暖气费才能办理。”无奈之下,王女士才一次性补缴了2006年到2013年的物业费和暖气费,但至今没有继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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