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目前,我省物业服务费低于0.8元/平米·月的小区,比如红湖阁小区、龙园小区、兴龙小区等,此类小区物管涨价的呼声较高。即便是1.2元/平米·月以上的小区,有些同样在酝酿涨价。海口奥林匹克花园早在去年6月经业主同意将物业费从1.5元/平米·月涨到1.8元/平米·月。
据了解,因入不敷出决定撤出小区物业管理的不止千家新村的物业,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处处长张利民介绍,今年以来,共有七八个小区的物业公司递交申请打算撤出所在小区。张利民透露,2014年海口物业公司资质年终复核结果显示,目前,海口78%的物业公司是亏损的。“当然,这其中可能有些公司的数据不实。”张利民表示,但这从侧面说明,物业服务费的上涨是必然趋势。
小区没有业委会
业主担心物业乱涨价
按照发改委的规定,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价格”后,物业服务企业应接受业主的委托,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向业主收取费用。但在海口,很多住宅小区并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放开价格后,很多小区面临着没有业委会监督约束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收费标准的尴尬。张利民透露,海口目前仅有约400个小区成立业委会,约占总共小区数量的1/4。
按照目前的法规,没有业委会,物业公司需要征得过半数以上业主的同意才能调整物管费。但是,众多业主担心,自己“被同意”涨价,而导致不公平的涨价。
《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明确,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的,应当将征求意见书送交每一位业主;无法送达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凡需投票表决的,表决意见应由业主本人签名。“我们小区没有业委会,物业费直接涨了2毛,从来都没征询过我和邻居的意见。”海口市一小区居民符女士表示,在执行政府指导价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所谓的征询意见就流于形式,物业能成功通过3关顺利涨价,她担心真正放开后更加形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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