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今年3月份物业公司的突然撤离,周平说,小区是安置房,只有3栋住宅,物业费按0.5元/平方米收取,物业公司一直谋划上涨物业费,可很多业主表示反对,“随着小区的老化,很多设施要维修,物业公司经营已入不敷出,最后选择‘撤离’。”
周平解释,说物业公司“卷款跑路”不太客观,因为“业主本来就拖欠了5万多元的物业费。”
【现象】
业主不爽就欠费
物业“搞不赢”就跑路
记者试图联系鑫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可对方电话始终无法接通。14日下午,小区已恢复供电,但廖爹他们都很担心,“这不是第一次因拖欠电费停电了,肯定也不是最后一次,我们这些老人担惊受怕咧。”
对于卓峰家园“管家”撤离小区一事,长沙物业协会副会长夏欣刚说:“在长沙,这不是第一起,也绝不是最后一起。”
夏欣刚从事物业管理已有10年时间,“这10年间,长沙的物业费标准没有大的提高,这是导致物业服务无法提高的重要原因,而物业服务水平不高,导致业主不爽而拒交物业费,物业‘搞不赢’只好带着业主的水电费‘填坑’或‘跑路’,这就是一个恶性循环。”
夏欣刚虽认为“跑路”是一种极端行为,但他也觉得是物业公司的无奈之举,“从2002年至今,长沙的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了4倍,可物业费标准始终无法提高。”
长沙物管专家李自然说,15年来,湖南每年都有上百个项目提出涨价,但涨价成功的几乎为零。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王为薇 杨昱
实习生 李驰 康丹蓉
调查
长沙一年有63家物业“辞职”
2011年,李自然在全市范围内做过一次调研。结果显示,一年内,长沙市共有63个项目的“管家”撤出或正准备撤出物业服务。全市约4000多个项目的平均缴费率(物业费)在75%左右。此外,物业费的不涨反降成为不争的事实,“这种降价是变相地降,比如物业费打折之类。”
同时,物业公司承担的赔偿风险却大大增加,“房屋漏水要赔,业主家中被盗、车辆被砸要赔,员工发生意外要赔,这些极大地增加了物业运营的成本。”
在李自然看来,不少物业公司已面临生存危机,但危机并不单单是由物业费标准无法提高、物业公司没有物业费的定价权造成的,“首先,政府一直强调‘物业管理是不以盈利为目的’,这导致物业服务一直不是市场化行为。其次,物业公司的工作与20多个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相关联,但很多时候都得不到这些部门的配合。”
破局
制定物业最低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