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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首个物业纠纷调解机构成立 配备专员调解

来源:中国物业信息管理网 作者:佚名 更新于:2014-1-25 阅读:

  经过数月调研,征求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社区意见,11月上旬,婺城区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关于建立婺城区物业管理纠纷调处机制实施意见》。

  将设立物业管理 纠纷调处专家库

  据婺城区建设局有关人员介绍,目前婺城区物业管理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已配备专职调解员,开展日常接待、咨询、受理、调解等工作,同时还将配备调处专家(包括聘请熟悉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业务的律师)和设立物业管理纠纷调处专家库,为纠纷调处提供法律、政策和专业支持。

  《实施意见》提出,婺城区物业管理纠纷调处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本区重大、疑难物业管理纠纷的调解,各乡镇(街道)依托人民调解委员会,吸纳专业力量,强化物管纠纷调解职能,调解本辖区内发生的物业管理纠纷;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指定一名人员负责物业管理纠纷的调解工作,规模较大或物业管理矛盾突出的社区可设立物业管理纠纷调处组织,以预防和排查物业管理纠纷为主,宣传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调解一般物业管理纠纷。

  《实施意见》指出,物业管理纠纷调处机构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依照法律、政策或行业普遍认可的规范进行调解,调解组织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实施意见》,婺城区将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社会力量的有机结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解决物业管理纠纷的效果和效率。《实施意见》要求各级调解组织既要重视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及时化解矛盾,又要注重物业管理纠纷预防。

  纠纷调处受理范围和调处的流程

  纠纷案件调处受理的范围: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纠纷,以及物业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争议,比如物业服务费欠缴、物业管理企业违约行为或侵权行为引起的纠纷等。

  调处的流程为:物业管理纠纷产生后,当事人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相应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组织也可根据单位、群众需求或纠纷线索排查,主动介入调解。按照属地管理、逐级调解的原则,实行一般物业管理纠纷由社区调解组织调解,复杂纠纷由乡镇(街道)调解组织调解,重大疑难纠纷由区联合调处中心调解,并视情况启动专家库加强调处指导。经调解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签订书面调解协议,如果当事人认为有必要,可以自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如果调解不成功,区联合调处中心将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司法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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