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金华市首个物业纠纷调解机构---婺城区物业管理纠纷调处指导委员会近日成立,业主们的物业纠纷终于有了说理的地方。
11月中旬,婺城区委办、区府办印发了《关于建立婺城区物业管理纠纷调处机制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按照该《实施意见》,婺城区将建立区、乡镇(街道)、社区三级物业管理纠纷调解组织体系,区组建物业管理纠纷调处指导委员会,下设物业管理纠纷联合调处中心。
据了解,目前婺城区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已经明确,物业管理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办公场所设在市区江北春晖路318号(在婺城区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管理中心的楼上)。区综治办、区建设局、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工商分局、区规划分局、区信访局、区发改局、区环保分局、区行政执法分局、区法制办均为婺城区物业管理纠纷联合调处中心成员单位。《实施意见》明确了各相关职能部门在物业管理纠纷调处中的职责。
设置物业管理纠纷 调解机构的背景
近年来,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一些老小区管理维护难,以及小区业主对物管公司提高物业服务费和服务质量不满、物管公司因物管费收缴率低而长期亏损等原因,导致物业服务纠纷呈暴发式增长态势。去年以来,记者在一些街道、社区采访时,不时听到街道、社区干部抱怨“一天到晚像救火一样处理物管公司突然撤出小区后的遗留问题”。
由于近年来频频发生物管公司撤出小区,一些小区在原物业公司撤走后出现了环境脏乱、垃圾较长时间堆放、小区安全无人管的真空状态,有的小区还因物管公司突然撤走造成停水停电,引发群访事件。针对市区频发的物管公司撤出小区和物业服务纠纷,今年5月17日,市政法委(综治办)专门召集市建设局、市司法局、金华开发区综治办、金华开发区建设环保局、婺城区城管办、婺城区法院、市区相关街道和社区人员等进行座谈,探讨如何破解物业管理纠纷难题,构建和谐社会。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各抒己见,有人提出借鉴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宁波、北京等城市设立物业管理纠纷调解机构的做法,设立专门的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委员会,并出台规定,相关部门配合,由专业人士(包括律师)对市区出现的各类物业服务纠纷进行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这一建议得到与会人员一致赞同。鉴于聘请物业管理公司的住宅小区大都集中在婺城区和金华开发区范围,市政法委(综治办)要求婺城区、金华开发区相关部门抓紧研制一套物业管理纠纷调处的办法,并成立专业机构,着手解决不断出现的物业管理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