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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纠纷有了专业“和事老”

来源:中国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作者:佚名 更新于:2014-1-6 阅读:

  装修噪音扰民、漏水淹了楼下、物业收费与服务不对等……五花八门的物业纠纷一直是困扰小区物业管理的难题。不过在城阳区城阳街道春阳路社区,近来每出现物业纠纷,岛城首个挂牌成立的专业性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就会出面调解。由于该调委会相对独立,在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充当了“润滑剂”,3个月来受理的24起纠纷中已经成功调解23起。

  家住城阳区春阳路阳光景园小区某楼座顶楼的业主王亮,家里天花板自入住后一直漏雨,多次找物业公司维修但迟迟未果。于是王亮联络了同样对小区物业服务不满的其他几位业主,打算通过上访来给物业公司施压。得知这一消息后,春阳路社区物业纠纷调委会马上与王亮和物业公司取得了联系,启动调解程序。

  经过详细调查得知,因规划变更、房屋质量等问题,该小区部分业主入住后与开发商产生了纠纷,而小区目前的物业公司由开发商所聘用,在人事、资金等方面与开发商有诸多联系。因此,部分业主便通过拒交物业费等方式,将对开发商的不满发泄到物业公司身上。而物业公司则计划停止对欠费业主的物业服务,迫使业主尽快交齐各项费用。

  眼看双方将在物业纠纷问题上僵持下去,调委会就此纠纷涉及的法律问题召集专业律师进行讨论,并据此制定了调解方案。讲明了利害关系后,物业公司考虑到自身形象问题,答应立即联系开发商解决相关遗留问题。与业主王亮的协商也在同步进行,调解员指出,房屋质量问题系开发商的责任,不应迁怒于物业公司,而长期拖欠水电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继续拖欠,供电、供水企业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停止供电、供水。

  “如果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可通过协商或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长期拖欠物业费最终影响整个小区的正常生活。”调委会成员介绍,最终经过调解,王亮交上了拖欠多日的物业费,家里的天花板也得到了妥善维修,一桩物业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事实上,这只是春阳路社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挂牌成立 3个月来,成功调解的其中一例物业纠纷。为迅速、简便、人性化地解决物业纠纷,今年7月底,城阳区司法局选取城阳街道春阳路社区为试点,挂牌成立了岛城首个专业性的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于此举畅通了业主的利益诉求渠道,改善了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3个月以来调委会已经受理物业纠纷24起,成功调解了23起。

  主管部门

  调委会相对独立易获信任

  “调委会成员包括调解主任1名,由居委会主任兼任,其余4名调解员包括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1名、业主委员会代表1名、物业公司工作人员1名,律师1名。”城阳区司法局基层科负责人刘政介绍,调委会成员的社区工作经验都比较丰富,在处置纠纷时能准确抓住问题的根源和解决的关键,及时有效地消除双方误解。而专业律师对物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比较熟悉,既能增强调解的权威性,又能引导业主依法依规解决物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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