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持小区清洁干净、保证小区内绿色植物的正常生长,给业主提供舒适、清新、优雅的生活工作环境,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 请勿随地吐痰,勿乱抛果皮、烟蒂、纸屑、垃圾等。
2、 请勿高空掷物,否则,除每次需赔付300元环境破坏费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请爱护花园绿化和环境美化的设施,勿攀折花木,践踏草坪;不要在树枝拉绳晾晒衣服、物品;否则每次赔偿20-100元花木损坏费。
4、 生活垃圾需分类装入垃圾袋,放在指定地点或投入分袋式垃圾箱,勿乱倒乱抛,否则每次需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清洁费50-100元。
5、 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生活垃圾的清运,建筑垃圾由装修户委托外请或物业服务企业搬运队清运。乱倒乱抛建筑垃圾者,物业服务企业将其追讨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装修垃圾清运费用。
6、 请勿在公共设施、树木、楼宇外墙乱写、乱划、乱贴字画与广告,否则责任人每次赔偿环境破坏费100元。
7、 请勿在绿化地带堆放杂物、勿向树林上泼污水和有害物质,否则,除责令其恢复原貌外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每次追索赔偿100-300元。
8、 请保护公共楼梯走道清洁,勿在公共走廊、过道停放车辆或堆放杂物等。
9、 请勿驾驶车辆入绿化带。
10、未经物业公司允许,请勿在公共场地设置广告招牌。否则,除限期责令其恢复原貌外,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每次追索赔偿100-300元。
11、请保持小区环境安静,勿在小区演奏鼓乐,播放各种音响和弹唱歌曲时请勿影响他人休息。
12、请保持环境清新,自行处理好杂物、气、污水、不要污染环境。
13、请勿在路面、梯间等公共地方掺和水泥、搅拌油漆等,否则,物业服务企业有权除责令其恢复原貌外另每次按照200元/平方米追索赔偿。
14、商铺经营人员请勿在店外经营,请勿在店外擅自悬挂、张贴、摆放宣传品或装饰品等,否则,每次应向物业有限公司赔付100元环境破环费。
15、商铺及住宅区内不可经营煎、炒、炸等产生强烈污染的饮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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