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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物业管理又出新招!下月起实施

来源:百家号 作者:生活报 更新于:2021-7-19 阅读:

协调解决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执法管理工作;配合、支持居(村)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赋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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