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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人家的物业”背后,有多少看不见的付出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钱江晚报 更新于:2019-6-17 阅读:

杭州钱江府选聘物业,引来龙湖、绿城8两家公司比拼。消息经《钱江晚报》报道后,其他小区业主煞是羡慕,也想换成“别人家的物业”,并咨询如何才能换掉自己小区的物业公司,换成绿城、龙湖这样的大牌物业。而一家知名物业公司负责人坦言,选择小区的标准,主要是看小区是否愿意为美好生活买单。“品牌物业公司的服务好,但作为企业自然也要在利润和服务之间得到平衡。”

确实,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是互相选择的市场主体,小区更换物业公司,也是市场行为;但是,小区业主们“愿意为美好生活买单“,是不是只要有钱就行了,只要愿意付出足够高的物业费,就能换来理想的服务了?

这不一定。或者说,没有钱,是不行的;只有钱,是不够的。

那么,还需要什么?需要全体业主对自己的小区、自己的生活的责任意识和权利意识。有人可能不相信:难道还有对自己的生活没有责任意识的人?看看我们身边,当有损整个小区利益的事情发生时,有没有人说“吃亏的又不是我一个”,不愿意担责任?而有人愿意站出来为大家服务时,有没有人在那里说人家喜欢出风头?小区管理有了困难和问题,不是善意地参与,与众人一起出主意想办法,而是冷嘲热讽?

更换物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钱江府业主委员会主人应全刚简单介绍了5个步骤,做好每一个步骤,都需要付出大量精力,每一个业主只要问问自己是否愿意这样为大家付出,你就知道,业主委员会的成员为大家付出了什么?钱江晚报的报道中,龙湖、绿城两家物业公司的路演、竞争占了大部分篇幅,看起来很精彩,但这是前台的表演,能走到这一步,后台已经完成了很多很烦琐、费时费力的工作,决没有记者描写的物业路演那么有观赏性。

可能很多人不一定清楚,按照有关规定,承担这么烦琐工作、承担着一个小区美好生活的业委会成员,是义务为大家工作的,没有津贴,更没有正式的工资;不是只干一件事情,而是要干满一个任期!付出和得到太不成比例,责任和权利太不平衡,如果某个业委会成员因为某种原因而中途辞职,也没有什么理由可以阻止他,这并不有利于小区的管理,不利于全体业主的利益。

“别人家的物业”,是别人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找到的;如果你想要“别人家的物业”,是否愿意像“别人家”那样付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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