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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西安居民小区电价执行国家标准 杜绝物业加价

来源:凤凰网房产 作者:凤凰网房产 更新于:2019-3-25 阅读:

根据西安市政府要求,2019年11月15日前,要全面完成城市居民用电户表改造任务。有市民关心,小产权房能否免费进行户表改造?如果小区物业不愿意改造,业主该怎么办?对于这些困惑,华商报记者采访了国家电网西安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

1295个合表小区已签订移交协议 999个小区在观望

据了解,截至目前,国家电网西安供电公司已与1295个合表小区(53.3万户居民)签订了《同意移交协议书》,占比(户数)55%,其余999个小区(43.5万户居民)物业公司仍处于观望态度,占比(户数)40%。已完成124个小区(6.1万户)的换表工作。

对与未签订协议的小区,西安供电公司正与政府主管部门紧密对接,合力督促小区签订移交协议,尽早纳入改造范围。

改造有哪些好处?从缴费到抢修全部纳入直供直管

根据陕西省相关政策,今年年底前全省要基本实现电表抄表到户全覆盖,电表更换后电费将由供电部门直接收取。明年元月1日起,西安全市所有居民小区的电价必须执行每度电0.4983元的国家标准,杜绝了物业中间加价行为。目前西安市大部分小区实行的是每度电0.6-0.8元之间,而实际居民用电价格应执行我省目录电价每度0.4983元和阶梯电价政策。

居民用电户表改造过程中,不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户表改造之后,住户就成为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的直供直管客户,从缴费到抢修全部纳入到公司的管理范畴。执行和享受自主缴费、阶梯电价、峰谷分时电价等市场化优惠用电政策,以及供电公司专业化运维抢修服务,居民用电管理规范,供电可靠性较高。

小区物业不愿意改造怎么办?业主可向街道办进行反映

家住科技路的王先生说,看见免费改造的政策特别高兴,小区有十几年了,一直向物业买电,电费是0.63元,比目录电价高了1毛多,物业还经常用不给买电来制约业主,令人非常恼火。他说,还没有看见小区贴通知更换电表,担心如果物业不愿意改造怎么办,是不是就改造不成?

西安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说,居民户表改造是省委省政府规范居民用电价格管理、确保居民用电尽快享受公平合理电价政策的一项重大决策。如果出现物业不同意改造的情况,业主可向属地街道办反映情况,该公司也会联合区县建设局、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加大对拒改小区物业的督促力度,确保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地。

政策规定,对同意改造但2019年底前仍未完成改造的居民小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改造完成期间,居民用户终端销售价格执行我省居民目录电价,电网企业与小区单位或物业企业的结算价格在目录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3分钱;此外,对不愿改造的居民小区,自2020年1月1日起,居民用户终端销售价格、电网企业与小区单位或物业企业的结算价格均按我省居民目录电价执行,小区单位或物业企业不得再向居民用户另行收取因供配电设施损耗产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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