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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小区的垃圾分类到底谁来管?是物业吗?上海这部法规有了说法

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上观新闻 更新于:2019-1-28 阅读:

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关键环节,是实行分类收运、分类处置的前提条件。你家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底是由谁来管?

记者了解到,提交此次市人代会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重点从三个方面对分类投放作了规定:一是明确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二是确立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区分单位、居住区、公共场所的不同情况确定相应的管理责任人,并明确其权利义务。三是按照既体现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又兼顾基层实践因地制宜需要的思路,对单位、居住区、公共场所收集容器的设置作出规范。

附:分类投放管理责任

本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管理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和生产场所,由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由业主自行管理的,业主为管理责任人;

二 住宅小区由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

由业主自行管理的,业主为管理责任人;农村居民点,村民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

三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管理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委托的服务单位为管理责任人;机场、客运站、轨道交通站点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或者经营管理单位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

按照前款规定无法确定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管理责任人。

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对所辖区域内管理责任人履行管理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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