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广州市住建委副主任李朝晖表示,广州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广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小区涉及到的监管部门有21个之多,政府部门将会交换物业企业的一些违规行为信息,通过信息收集形成对物业企业的信用档案,通过信用档案实行守信奖励,失信惩戒。
有失信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市、区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其采取下列惩戒措施: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对其广州市范围内的所有在管物业项目加大检查频次;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驻穗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告诫,并在信用信息系统记录提醒、约谈、告诫的情况;建议在“信用广州网”、“信用广东网”和“信用中国网”公示。
李朝晖表示,广州计划明年对小区物业管理进行立法,出台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希望能通过立法更高层次地规范物业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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