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在新疆的小区业主欠费未缴,遭物业起诉却拒不提供送达地址。12日,记者获悉,港闸法院速裁庭的法官通过微信化解了这起纠纷,该院近期推出视频调解、微信调解等服务,为当事人快速解决矛盾纠纷再添一条有效渠道。
苏州某物业公司承接了港闸区一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一年后,该公司就撤出小区,但在服务期间的物业费,有部分业主因种种原因没有及时缴纳。催讨无果后,物业公司今年7月份起诉至港闸法院,要求这部分业主支付物业管理费、公共能耗等费用。其中业主戴某也是被告之一。
港闸法院速裁庭法官受理该案后,通过电话了解到戴某长期在新疆做生意,对物业公司催缴物业费一事并不知情,同时戴某拒绝提供其位于新疆的送达地址。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尝试添加戴某为微信好友,获得通过。
承办法官向戴某发送诉讼材料,并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通过微信交流,戴某表示愿意与物业公司和解,双方在法官组织下达成一致协议。但戴某远在新疆,为减少其往返参加诉讼程序的成本,法官提出通过微信转账即时支付物业费,然后由物业公司撤回诉讼的方案,双方一致同意。当天,物业公司的会计通过微信收到了戴某欠缴的物业费,收款后物业公司开具收款票据,同时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港闸法院将票据存根备份入卷,裁定准予撤诉。就这样,一起存在“送达难”的物业纠纷案件通过微信迅速得到化解。
“今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微信、短信等方式送达的相关规定,大大提高了法院文书送达效率,同时也为一批诉讼标的不大、法律关系清晰的物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得到快速化解奠定了良好基础。”港闸法院速裁庭庭长陈锦丽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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