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老小区物业管理难题,刘勇委员建议,应建立老小区物业财政帮扶机制,发挥街道和社区的公共管理职能,加大老小区整改力度。
据介绍,目前老小区物业管理中普遍存在“四低”现象,即覆盖率低、收费标准低、物业费收缴率低和服务档次低。刘勇委员认为,政府应加大对老小区物业管理的帮扶力度,设立老小区物业财政帮扶专项基金,对接手老小区的物业公司给予一定补贴。住建部门在小区物业招标、竞标的过程中,应对兼管老小区的物业公司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发挥街道和社区的公共管理职能,加大老小区整治改造力度。”刘勇委员建议,街道办和社区居委会应对接管老旧小区的物业公司,加大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公共管理职能,协调推进老小区整治工作,完善老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物业管理人人有责的氛围。发挥业主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引导居民增强自我管理意识,完善物业管理纠纷快速调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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