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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物业公司“反客为主”

来源:河南日报 作者:佚名 更新于:2017-11-20 阅读:

平时常看到小区物业跟业主发生冲突的新闻,甚至有的地方还出现物业人员殴打业主的恶劣事件,一些小区不同程度存在物业服务质量较差、物业费收取不合理、业主缺乏投诉渠道和选择权等问题。表面看像是利益冲突,实则是物业和业主身份的错位。

以笔者所在小区为例,交房之前,由于业主委员会暂未成立,按照所谓惯例,由开发商安排物业进驻。经过一年的观察,绝大多数业主认为此物业公司服务质量较差,都有更换物业公司的想法。此时,物业公司在未和业主协商的情况下,自行上调物业费,且物业费的交纳与门禁卡升级绑定,引起大家强烈不满。物业公司趁势推出限期优惠活动,缴一年赠送一个月物业费。于是,业主们的意见发生分化,有人想抢占优惠名额轻松就范,有人坚持原则按兵不动。有业主到物业办等部门投诉,工作人员抛出“市场化”这个概念,认为这是市场行为,政府无权干涉,至于物业费绑定门禁卡,法律也没有明确条文认为是违规。

本来是为业主服务的物业公司,居然堂而皇之地反客为主,着实令人窝火。小区内部电梯等处的广告位,也一直被物业公司利用牟利,地下车库只卖不租,而绝大多数的业主对此都是采取回避态度,漠然置之。从中可以看到,是物业公司无视业主权利,广大业主自身不团结、法律及权利意识淡薄,还有监管部门态度模糊等原因造成了这种尴尬局面。

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是符合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市场竞争如何实现自由、充分、公平、正义?更实际的问题是,由于大家掌握的资源不均衡,不同群体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因此,必须建立快捷、高效、法治化的沟通、博弈机制,否则就会影响市场的公平正义。改革的目的是让大多数人受益,政府部门的协调、监管,以及游戏规则的确立、制度的建设及完善、法治化进程的加快推进等都至关重要,不然就很可能导致新的垄断。

一切改革,除了要消除体制机制上的障碍,还必须精确地导向“让绝大多数人受益”这个根本目标上来,否则改革的效果就可能大打折扣。物业公司反客为主的现象,就在呼唤物业服务领域“让绝大多数人受益”式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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