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德州市物价局会同市房管中心重新公布了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分等级收费、停车服务费和车位租赁费基准价格。
物业服务费按照物业服务质量划分为五个等级,按照服务内容每个等级划分为综合管理服务,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服务,共用设备设施运行、维修、保养服务,协助公共秩序维护服务,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六个项目。物业服务费为六项服务收费总和。文件将六个服务项目也划分等级,与物业企业的等级相对应,可以选择相同或不同等级的服务项目进行组合。但综合管理服务项目的等级不得高于协助公共秩序维护服务项目和保洁服务项目的等级。
德州市三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为:不带电梯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分别为一星级0.35元,二星级0.6元,三星级0.8元,四星级1.1元,五星级1.3元;带电梯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分别为一星级0.75元,二星级1元,三星级1.2元,四星级1.5元,五星级1.8元,均可上下浮动20%.
德州市三区普通住宅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的基准价格为:普通停车位停车服务费为30元/月?车位,使用机械立体停车装置停车位停车服务费为40元/月?车位,地下车位租赁费200元/月?车位,地上车位租赁费150元/月?车位,均可上浮20%,下浮不限。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等,接受业主的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新标准自2016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9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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