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为何拒交物业费?采访中,业主们都对记者大倒苦水,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业主投诉没人理、物业费用太高等,都成为业主们拒绝交费的理由。
“物业管理实在让人不满意,刚住进来承诺我们交了费就会负责任。但刚交完钱没多久,我家的车子就几次被划。我去找物业要说法,他们就说你们去报警,物业没权抓人……”家住新城区人民南路一小区的李小姐对于物业公司的做法颇有微词,她认为,业主花钱请物业公司就是为了保障小区治安环境,让业主住得舒心,如果物业遇事只会推脱,那业主当然有权拒绝支付费用。
律师说法
拒交物管费,业主属违约
有人认为,物管服务不到位,业主可以此为由拒交物管费。
对此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天表示,“业主的做法不对,不能单方面拒交物管费。”夏天说,物业服务企业的确有义务向业主提供合同中约定的服务项目、服务质量。如果多数业主不满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可通过业委会终止与物管公司的合同,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引进新的物业服务企业。
不管是对物业服务不满,还是无法索要到发票,因这两个原因拒交物管费,都属于业主单方面拒交。而物管可以此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主张违约金。违约金的多寡,可按照生效合同中的约定执行。
2015年9月起,永川区将恶意拖欠物管费行为纳入信用管理。对恶意欠缴物管费的业主,暂停办理房产交易审批,同时将此纳入银行个人诚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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