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根据国家有关放开物业收费精神,去年发布的《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规定:从2015年8月15日起放开小区住宅停车费、非保障性住房物业费等多项收费,施行市场调节价。这个政策的初衷本是由市场调节价格,不料却成为不少小区物管方涨价的依据,广州一些小区的物业服务费和停车费应声而涨,导致物管方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不断。
鉴此,广州市发改委和住建委重新启用“政府指导价”,近日联合发出《关于规范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物业服务收费、水电分摊、装修过程中收费等诸多市民关心的问题予以规范。《通知》已于11月9日施行,有效期3年。明确规定:新建住宅(不含别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标准为2.8元/平方米·月。
广州市住宅小区由于业主大会成立率低,大部分依然是由开发商自己的物业服务企业来管理,其收费极其混乱,存在大量侵犯业主权益的乱收费。主要有:任意利用前期物业补贴的虚假高质量服务以推销楼盘并确定超高的物业费;开发商自有的配套物业,如会所、车库、学校、医疗机构等不缴纳物业费;侵占共有物业开发收益如小区道路停车费、电梯广告费用等。并且利用管理小区的权力,扶持自己的御用业委会,自行收集“双过半”业主意见,利用放开物业收费、放开停车场收费的机会,肆意提升物业服务费和停车费,严重侵犯业主权益。
这个《通知》至少明确了许多物业费收费事项。例如,物业服务的费用按专有面积进行分摊,那么开发商自有停车场和教育设施、公共医疗机构等也理所当然需要缴纳物业服务费,而以往根本就没有。这次做出了明确要缴纳的规定。又如,对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规定了最高限额。再有,对物业服务中应该由物业费支出的园林水池喷泉、保安亭,以及小区举办活动等水电费用,明确规定不得向业主分摊。可以看到《通知》有维护业主权益的明确倾向,但小区如果依然操纵在开发商及其聘用的物业服务企业手中,《通知》就依然只能停留在纸上,难以落到实处。
报道解释说,“未成立业委会,物管方想调价可能就需要自行收集 双过半 业主意见”,这是不对的!实际上就有这样的住宅小区,利用物管人员三番五次向业主派发已经填好选项的意见征集票要业主签字,甚至不惜利用配套学校向学生家长征集,业主根本无法表达自己的真实意见。更有甚者,利用几乎都是自己企业员工的御用业委会,配合物管,强奸业主意见,强行提升物管费。就算有业委会的,他们向业主派发意见征集票时,物业公司也会派人跟踪,威胁业主不得表达对物管不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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