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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花园被业主用栅栏“圈”起来 物业上门4次协调被拒

来源:物业之家 作者:佚名 更新于:2016-1-25 阅读:

  原本应属于小区居民共享的公共花园,却被其中一名业主用铁栅栏围住。1月24日,在合肥市蜀山区旭辉花园别墅区,多名业主向反映此事。小区物业介绍曾4次上门均被拒。对此,安装铁栅栏的业主解释,此前家中被盗,是为了安全防护。

  读者反映:

  据该小区业主徐先生介绍,该处公共花园在规划中应属所有业主共享,为夏日老人纳凉或者小孩玩耍所用,不过近日,小区一业主将整个花园用铁栅栏围住。而据徐先生介绍,安装铁栅栏的业主,是紧邻花园的住户夏女士,多名业主希望协调沟通此事,但是一直无果。

  实地探访:

  1月24日下午,记者在该小区看到,该公共花园位于别墅区最西侧,内部有小型喷泉和茂密的小树林,不过花园北侧被一道铁栅栏围住。

  当天下午,旭辉花园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卫爱兵赶到现场。卫爱兵说,接到多名业主的投诉后,他甚至自掏腰包从超市买了鸡蛋牛奶,拜访夏女士协商此事,但是4次上门均被拒之门外。

  卫爱兵说,物业没有执法权,他已经将该诉求形成书面材料,请求大部分业主签字后,将送呈辖区街道,希望上级主管部门能够出面协调此事。“如果依然没有结果,将请求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业主回应:,出于安全防护

  采访中夏女士承认该铁栅栏是她所设置。夏女士说,此前家中被盗造成很大的财物损失,勘查后确认小偷是从花园进入的,而设置铁栅栏是“对花园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花园对她而言“具有相邻权和利害关系”。

  夏女士还表示,现在花园两个门都是开发商当初设立的,钥匙在物业手中,她只是给该花园加了铁栅栏,其他业主24小时都可以进出。

  律师: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黄奥律师,其表示,小区公共花园属于小区居民共同所有。业主不能为一己私利侵害大家的公共利益,相邻关系的认定只能是在有限的范围内,而任何改变公共区域原貌的行为,必须得到2/3的业主同意方能进行。

  黄律师建议,小区居民可以个人或联合其他业主通过业主委员会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如果认定“圈地”属于侵权行为,会通过判决解决纠纷;如经过整改后,该户居民又重新侵占小区绿地,法院可依法从重处罚,给其他业主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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