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周边非交通性道路或支小路,可设置夜间临时停车位;公共停车场的规模不宜大于300个车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今日发布《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指导各地有效引导交通需求,逐步缓解城市停车矛盾。
对于城市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导则》提出,应按照“贴近需求、分散设置、方便使用”的原则,布局在具备建设条件,且存在供需缺口的地块。公共停车场规模一般不宜大于3000泊位,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米。
对于道路两侧的路内停车位,《导则》中规定,严格控制城市中心商业办公区路内停车位数量。
近两年,北京等城市的老旧小区停车位紧缺,停车难的问题比较突出。对此,《导则》中明确,在不影响道路交通运行的情况下,允许老旧居住(小)区周边非交通性道路或支小路设置夜间临时停车位,制定相应的收费、管理规定。
同时,路内停车位的设置不得影响步行和自行车通行、侵占消防通道及行人过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