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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打造物业管理四级监管网络 列“黑名单”通报

来源:物业之家 作者:佚名 更新于:2015-5-4 阅读:

  近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组织召开物业管理权限下放工作推进会。会上下发《进一步落实兰州市物业管理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物业管理中市、县区、街道、社区四级工作职责,强化物业公司、物业项目属地化管理工作。同时,各街道办将对辖区内的物业企业扣分考核,考核不合格物业企业将被列上黑名单。

  街道办将对物业公司打分考核

  小区卫生、治安状况好不好,物业企业服务到不到位,社区、街道两级物业管理组织可以在第一时间收集到居民的反馈信息。《实施方案》要求,各街道要对辖区内的物业企业实行年度12分的量化考核扣分。对考核不达标企业将列入黑名单,并报各区物管办汇总建档,定期由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在全市物业企业短信平台和新闻媒体上统一发布。同时,要创新基层物业管理的方式方法,采取街道社区聘任、增设公益岗位、吸纳志愿者参与等多种形式,充实单元网格工作力量,加强网格管理人员培训,全面深入推进和落实网格化物业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两级政府、四级管理”的物业管理新体制。明确区级物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理顺我市物业管理监管体制,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融合、综合协调”的网格化物业管理新体制,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区(县)社会治理体系,弥补历史欠账,创新管理模式,落实重心下移,规范管理行为,化解矛盾纠纷,打造平安小区,促进社会和谐,推进全市物业行业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健康发展,逐步实现全市物业管理无缝隙、全覆盖。

  打造物业管理四级监管网络

  据悉,四级物业管理运行机制网络由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区(县)物业管理办公室、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和社区物业管理组织共同构成。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心下移到街道,落实靠社区。

  在这一物业管理监管网络中,区级物管部门将主要负责辖区内三级(含暂定)物业企业资质审核、发证,一二、级物业企业资质初审上报,辖区内企业资质年检,辖区内前期物业招投标,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监管,物业企业量化考核,县区级优秀项目考核,辖区物业管理信访处理等行业监管工作;街道办事处可发挥一级网格作用,主要负责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三级(含暂定)物业企业资质预审,一、二级物业企业资质预审上报,辖区内企业量化考核扣分,辖区物业管理信访处理,老旧小区和“三不管”楼院管理等工作;社区发挥二级网格作用,主要负责协助街道做好辖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企业量化考核扣分,老旧小区和“三不管”楼院管理,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处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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