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引导物业企业自愿采取强强联合或强弱联合等方式成立物业服务总公司,规范经营管理,提升综合实力。目前,已新成立本地物业服务总公司14家,帮助、指导外来物业服务企业在合成立子公司20家,全区物业服务企业已达98家。
二是加强对新整合物业服务企业的培训,指导企业规范发展,帮助扩大经营规模。目前,达到规模企业条件并入统的物业企业已达18家,今年1-2月,规模企业联网直报营业额实现2188万元,增速达32%。
三是加强物业招投标管理。由物业协会组建物业管理招投标平台,建立物业企业诚信档案制度和物业管理专家库,促进物业项目招投标工作规范有序。同时完善质价相符的服务收费体系,建立适当的价格调整机制,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物业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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