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明年1月即将提交市人代会审议。12月1日至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绍泽和各位副主任分别带队,分五组赴全市12个代表团召开座谈会,听取市人大代表对条例立法的意见建议。陈绍泽要求,广泛汇聚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推动条例草案不断完善,力求制定一部有效管用、切实可行的住宅物业管理法规,为市民群众创造更加良好的居住环境。
《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是市人大今年重点立法项目,市人大常委会已经分别于8月下旬和10月底,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条例立法过程中坚持人大主导,面向社会公开征求立法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先后召开政府部门、立法专家、物业企业、小区业主、街道社区参与的多场座谈会,对物业管理相关问题进行了全覆盖、多层次、多渠道收集,并在此基础上,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反复修改完善。
在市人大各代表团分别举行的座谈中,代表们围绕立法宗旨、制度设计、框架结构等提出众多宝贵意见,不少代表就维修基金使用、业委会组成、物管费用缴纳等市民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真知灼见。
在参加溧水、高淳两区代表团座谈时,陈绍泽说,住宅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利益,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要充分发挥市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把大家的意见汇集起来,尽可能吸收采纳。在此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将更广泛听取广大市民、社会各界意见,通过沟通形成共识,将更加完善的法规文本提交市人代会审议,提高大会审议质量和效果。真正制定一部符合上位法,切合社情民意,管用有效、可操作性强的法规,更好地规范和解决现阶段住宅物业管理面临的问题,为市民百姓创造良好的居住生活条件,增进广大市民幸福感、满意度。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琦、单景南、陈礼勤、李奇分别来到各相关代表团,与市人大代表围绕业主委员会职责、业委会成员激励机制、第三方评估中业主的作用等问题进行讨论,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