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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放开价格后 物业费普遍上涨

来源:物业之家 作者:佚名 更新于:2015-1-12 阅读:

  近日,华鑫现代城、腾骐骏安等小区的多位业主给本报“有事您说”栏目打来热线反映:小区的物业费上调了,但物业并未公示相关的规定,认为不合理。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物业费价格应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商议,并拟定新合同后执行涨价并公示。

  小区物业费普遍上涨,0.2元物业费不复存在

  近日,记者走访了城区多个小区,据居民反映,小区物业费已普遍上涨,以往只收取0.2元物业费的小区已不复存在。

  “从12月初开始,物业通知我们物业费提高了。“家住济阳县某小区的陈先生说,物业费从以往的1元/㎡提高至了1.2元/㎡。

  “以前我们小区物业费只需要0.2元/㎡。”育人学校家属楼业主赵女士说,如今物业费提高到了0.3元/㎡。

  据了解,自《济南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在济阳县执行以来,各物业公司根据自身提供的服务质量予以定级,并实行星级收费制度。

  “我们公司根据服务的质量以及《济南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将等级定为三星级。”济阳县某物业服务公司相关负责人说,由此收取公共性物业服务费用0.6元,电梯维护运行费用0.35元,自动消防控制设施维护运行费用0.2元。

  据悉,大部分物业公司在将物业费用提高的同时,也提高了相应的物业服务质量。

  “在物业费用提高之前,我们只负责小区日常的垃圾清运及普通的公共环境维护工作。”该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说,现在增加了卫生清理的次数以及其他公共服务。

  部分物业未张贴相关文件,具体收费项目也未公示

  “物业将物业费从0.49元每平方提高至了0.6元每平方,自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家住济阳县腾骐骏安小区的张先生说,物业工作人员称,物业费上涨是由上级批准执行的,但小区居民并未看到物业张贴涨价的依据。

  “我是去物业缴纳物业费时,才知道这个月的物业费已经上调了。”张先生说,物业费上调之前,应由相关部门将物业星级予以公示,突然通知涨价,未免觉得有些不合理。

  “只知道物业费涨到1.15元了,也没有看到具体的收费项目,连物业服务费、电梯维护运行费各收多少都不知道。”不少业主认为,物业费收取多少不应由物业自身评定等级决定。

  据了解,物业收费的标准应与服务标准挂钩,不少业主对物业的服务持怀疑态度。

  “这堆砖头在我家楼下近半月了也没人清理。”家住名门世家的业主杨女士说,这些砖头是物业改造小区井盖时遗留的,井盖改造完也未见人员来清理。

  家住济阳县某小区的陈先生对物业公司提高物业费的做法表示怀疑:“物业公司于(去年)12月初就将物业费提高了0.2元,但相应的物业服务质量并没有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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